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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2003年) 八、

八、 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立法工作。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规范监察执法行为,重点查处无故克扣和拖欠工资、非法使用童工、拒缴或拖欠社会保险费、非法职业中介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妥善解决劳动保障行政争议,积极推进劳动保障依法行政。深入贯彻“四五”普法规划,建立劳动保障系统干部普法培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