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中国的国防(2000年) 国防动员与国防教育

国防动员与国防教育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共同领导动员准备和动员实施工作。1994年11月,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成立。该委员会是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主管全国国防动员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其主要任务是:贯彻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组织实施国家国防动员工作;协调国防动员工作中经济与军事、军队与政府、人力与物力之间的关系,以增强国防实力,提高平战转换能力。

国家在和平时期进行动员准备,将人民武装、国民经济、人民防空、国防交通等方面的动员准备纳入国家总体发展规划和计划。人民武装动员是国家将武装力量由平时体制转为战时体制的措施和活动。国民经济动员是国家将经济部门及其相应的机构有组织、有计划地从平时体制转入战时体制的措施和活动。人民防空动员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建设和管理人防工程、指挥、通信警报、疏散地域,组织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人民防空宣传教育、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于1997年1月1日施行。国防交通动员的主要任务是,平时从组织、物质、技术等方面进行交通、通信保障准备,战时组织实施交通、通信保障。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在和平时期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完成动员准备工作;在国家发布动员令后,必须完成规定的动员任务。目前,中国正按照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寓兵于民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国防动员体制,增强动员潜力,提高动员能力,推动国防动员建设不断向现代化方向发展。

中国的国防教育实行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理论教育与行为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全体公民进行国防理论、国防精神、国防知识和技能等方面的教育,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国防知识,发扬爱国主义精神,自觉履行国防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单位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国防教育。国家和社会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防教育宣传活动;军队开放各类军事博物馆、军史陈列馆、英雄部队荣誉室和英模人物纪念馆,作为地方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的基地;学校在军事机关的协助下,按照不同级别和类别设置适当的国防教育课程,或者在有关课程中增加国防教育的内容。国家将国防教育纳入全民教育轨道,逐步使国防教育社会化、多样化、经常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