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1978年) 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生效
本公约自第二十份批准书、接受书、认可书或加入书交存之日起满一年后 的次月第一日生效。
对于在第二十份批准书、接受书、认可书或加入书交存之日后成为本公约 缔约国的每一个国家,本公约自该国交存相应文件之日起满一年后的次月第一日生 效。
每一缔约国应将本公约的各项规定适用于在本公约对该国生效之日或其后 签订的海上运输合同。
本公约自第二十份批准书、接受书、认可书或加入书交存之日起满一年后 的次月第一日生效。
对于在第二十份批准书、接受书、认可书或加入书交存之日后成为本公约 缔约国的每一个国家,本公约自该国交存相应文件之日起满一年后的次月第一日生 效。
每一缔约国应将本公约的各项规定适用于在本公约对该国生效之日或其后 签订的海上运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