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第29号公约)(中译本)(2022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本公约应仅对批准书已经国际劳工局登记的成员国有约束力。

本公约应自国际劳工组织两个成员国的批准书已经总干事登记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生效。

此后,对于任何成员国,本公约应自批准书登记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