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第29号公约)(中译本)(2022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主管部门只有在将强制种植作为预防饥荒或食品供应不足的一种方法时,才可准许使用,且条件始终是粮食或农产品应归生产的本人或社区所有。
当生产是按照法律或习惯、以社区为基础加以组织且农产品或其出售后的任何利润为社区所有时,本条规定不得被解释为免除社区成员从事社区根据法律或习惯要求工作的义务。
主管部门只有在将强制种植作为预防饥荒或食品供应不足的一种方法时,才可准许使用,且条件始终是粮食或农产品应归生产的本人或社区所有。
当生产是按照法律或习惯、以社区为基础加以组织且农产品或其出售后的任何利润为社区所有时,本条规定不得被解释为免除社区成员从事社区根据法律或习惯要求工作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