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2003年) 第六章 警务保障 第五十条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2003年) 第五十条 第六章 警务保障 第五十条 110报警服务台工作人员属于在编民警的,应当在公安机关内部定期轮岗。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