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2003年) 第五章 受理投诉 第四十二条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2003年) 第四十二条 第五章 受理投诉 第四十二条 对已办结的投诉,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并立卷备查。对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投诉,应当及时上报查处结果。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