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调动高等学校广大教师和科技工作者、科研组织进行科技创新、自主创新和推动科技进步的积极性,加速我国教育和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结合高等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用以鼓励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高等学校的教师、科技工作者和科研组织,授予我国公民和组织,并对同一项目授奖的公民、组织按照贡献大小排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包括下列奖项:
(一)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
(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
(三)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四)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
第三条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其推荐、评审和授奖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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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1996年)
- 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死刑上诉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是否应为其指定辩护人问题的批复(199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中国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组织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2018年)
- 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18年)
- 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萧伟强、马绍祥职务任命的通知(2017年)
- 国务院关于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规划的批复(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