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非上市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定向发行)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8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非上市公众公司进行定向发行导致股东人数累计超过200人以及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进行定向发行,应按照本准则编制定向发行说明书,作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定向发行的必备法律文件,并按本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
第三条
申请人定向发行结束后,应按照本准则的要求编制并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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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2002年)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2年)
- 《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定》[英文版](2003年)
- 教育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的意见(200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关行政处罚案件诉讼管辖问题的解释(200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201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2018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的解释(2001年)
- 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实施细则(2018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