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2017年)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预算资金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是指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
第三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的目标是突出脱贫成效,强化监督管理,保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原则:
(一)聚焦精准、突出成效;
(二)科学规范、公正公开;
(三)分类分级、权责统一;
(四)强化监督、适当奖励。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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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返乡农民工职业教育和培训等工作的通知(2009年)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2025年)
- 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2014年)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1年)
- 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健康委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年)
- 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2010年)
-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2016年)
- 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 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