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从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以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实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与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与防护用品的效果评价等技术服务的机构。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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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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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教材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18年)
- 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部门涉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通知(2006年)
- 国务院关于“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2006年)
-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3年)
- 新增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