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22年)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2022年8月29日,李克强总理在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着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稳住宏观经济大盘,推动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为确保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落到实处,现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 依靠改革开放释放经济增长潜力
(一)
继续把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着力点,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给予同等政策支持。(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举措:
1.
落实好《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抓紧制定完善配套措施,切实解决个体工商户在经营场所、用工、融资、社保等方面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稳定个体工商户发展预期。(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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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的决定(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林业部分)(第三批)(2002年)
- 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2016年)
- 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201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2008年)
-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202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