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确保能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电力需求侧管理,是指加强全社会用电管理,综合采取合理可行的技术、经济和管理措施,优化配置电力资源,在用电环节实施节约用电、需求响应、绿色用电、电能替代、智能用电、有序用电,推动电力系统安全降碳、提效降耗。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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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2022年)
- 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2025年)
- 财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听证办法(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2005年)
- 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
-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201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律适用问题请示答复的规定(2023年)
- 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2023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