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生态环境标准的制定、实施、备案和评估。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生态环境标准,是指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需要统一的各项技术要求。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201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2017年)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2021年)
-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2016年)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1年)
- 保监会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2015年)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
- 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