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联产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热电产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热电联产项目(含企业自备热电联产项目)的规划建设及相关监督管理。
第三条
热电联产发展应遵循“统一规划、以热定电、立足存量、结构优化、提高能效、环保优先”的原则,力争实现北方大中型以上城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率达到60%以上,20万人口以上县城热电联产全覆盖,形成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利用高效、供热安全的热电联产产业健康发展格局。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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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2010年)
-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2016年)
- 民政部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的决定(2019年)
- 国务院关于《哈尔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4年)
- 银保监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20年)
- 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2004年)
- 国务院关于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的批复(2018年)
- 黄河河口管理办法(2004年)
- 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201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