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评定工作办法(202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公正及时开展烈士评定,规范工作标准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烈士评定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烈士评定工作,定期向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呈报烈士名单。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