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的决定(2024年)
根据工作实际,现决定废止2013年6月27日海关总署令第209号公布,根据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243号、2023年3月9日海关总署令第262号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2023年)
- 国务院关于授予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夫子庙派出所等11个单位荣誉称号的决定(2007年)
-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
- 中医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管理规范(2010年)
- 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2023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江苏省泰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13年)
-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2017年)
-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2010年)
-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2015年)
- 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