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办法(202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工作,保障残疾军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和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残疾军人是指退出现役、由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抚恤的残疾军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工作,包括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的技术咨询、评估、方案设计、适配、更换、维修、使用训练等服务。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应当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遵循实用、安全、科学、便利的原则。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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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成立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通知(2018年)
- 关于能源行业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2019年)
- 民用爆炸物品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2020年)
-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年)
-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6月)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201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
-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