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2011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指导委员会,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推动职业教育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培养大批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现就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 进一步提高对职业教育行业指导重要性的认识
1.
行业是建设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力量。长期以来,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积极参与举办职业教育,认真指导职业学校办学,为我国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行业是连接教育与产业的桥梁和纽带,在促进产教结合,密切教育与产业的联系,确保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教育内容、培养规格、人才供给适应产业发展实际需求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离不开行业的指导。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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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2015年)
- 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意见(2021年)
-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2017年)
- 国务院关于永定河防御洪水方案的批复(200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期限的决定(2023年)
- 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2019年)
- 关于建立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2013年)
- 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扩大保税区与港区联动试点的复函(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一号(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