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2013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研究生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主要途径。积极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研究生教育服务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要深入推进培养模式改革,加快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现就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
明确改革目标
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二、
改革招生制度
坚持招生制度改革为人才培养服务的方向。积极推进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考试、分类招生。建立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特点的选拔标准,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重点考查考生综合素质、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拓宽和规范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渠道。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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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天津市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2012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江苏省南通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09年)
- 卫生健康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医药局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201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
-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19年)
-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2016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新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2016年)
- 农业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