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建设,建立健全重点县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激励和约束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意见》(财农〔2009〕9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点县建设资金,包括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用于重点县建设部分,以及地方各级财政对重点县建设的投入。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以下简称绩效考评),是指运用定性定量结合的评价方法、科学的量化指标和统一的评价标准,对重点县建设资金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综合性的考核和评价。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2020年)
-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 关于修改《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定(试行)》的决定(201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200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通知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2004年)
- 关于外商参与打捞中国沿海水域沉船沉物管理办法(2020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2010年)
- 磷铵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