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0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外援助成套项目(以下简称成套项目)的管理,保证项目质量,提高援助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成套项目,是指在中国政府向受援国政府提供的无偿援助、无息贷款或低息贷款及其他援助资金项下,由中国政府择优选定的实施企业进行考察、勘察、设计,提供设备材料并派遣工程技术人员,组织或指导施工、安装和试生产全过程或其中部分阶段的各类工程项目。
第三条
成套项目实施遵循先考察、后立项,先勘察设计、后施工的基本程序。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五)(201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
- 國務院關於建設「國營友誼農場」的决定(1954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管理办法》的决定(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2016年)
- 2000年机电产品《配额产品目录》和《特定产品目录》(2000年)
- 关于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的意见(202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2021年)
-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