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实施行政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宗教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实施本办法规定的行政许可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范围、程序等办理。
第三条
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协调和便民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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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考试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
-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2011年)
-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1992年)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
- 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 关于推广使用中小学经济适用型教材的意见(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海上发生的违法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
- 住房城乡建设部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管线纳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意见(2016年)
- 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2007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知识产权局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通知(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