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管理办法(2008年)
第一条
为进一步扩大矿产资源勘查领域的对外开放,规范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的审批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是指依照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从事矿产(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除外,下同)勘查投资及相关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
第三条
外国企业、个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称外国投资者)独资或与中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称中国投资者)合资、合作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遵守本办法。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地质勘查单位可以作为中国投资者。
第四条
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章,其正当的矿产勘查活动及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的保护。
国家鼓励有矿产勘查经验或者矿业融资能力的外国投资者投资矿产勘查活动,鼓励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利用高新技术手段从事矿产勘查活动,鼓励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在矿产行业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1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2002年)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2021年)
-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七(2010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撤销萧山市余杭市设立杭州市萧山区余杭区的批复(200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甘肃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第二号)的批复(2001年)
- 铁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管理办法(2023年)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决定(2006年)
- 电力并网互联争议处理规定(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