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2016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
-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年)
-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2016年)
-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2020年)
-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2020年)
-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2016年)
-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和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以下简称补助经费),是指中央财政设立的用于支持城乡义务教育发展的转移支付资金。本办法所称城市、农村地区划分标准:国家统计局最新版本的《统计用区划代码》中的第5-6位(区县代码)为01-20且《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中的第13-15位(城乡分类代码)为111的主城区为城市,其他地区为农村。
第三条
补助经费管理遵循“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客观公正、规范透明,注重实效、强化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补助经费由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工作重点确定支持内容。现阶段,重点支持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所规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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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2020年)
-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 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秘书处协定(2006年)
- 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2017年)
- 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2023年)
- 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2018年)
- 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2016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的批复(2019年)
- 关于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意见(2011年)
-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2017年)
- 人民银行关于规范支付创新业务的通知(2017年)
-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