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3年)
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4号),设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一、 职能转变
(一)
取消的职责。
1.
将药品生产行政许可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两项行政许可逐步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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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处理澳门原有法律的决定(1999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管理办法》的决定(2010年)
-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粮食局供销总社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发挥骨干企业积极作用健全和完善政府对大宗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和机制的通知(201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安排的通知(2003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2006年)
- 民政部关于修改《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的决定(2013年)
- 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
- 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2020年)
- 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坚决制止继续出卖非农业户口的通知(199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199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