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关于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7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国家版权局对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并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同意,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废止以下1件规章。同时,废止以下1件规范性文件。
一、 废止的规章
1、
《国外著作权认证机构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国权联〔1996〕35号)
二、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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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07年上海世界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06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决定(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201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北省调整唐山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2年)
- 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通知(2010年)
- 在2019年中国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闭幕式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9年)
- 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201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都皮影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复函(200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2024年)
- “十五”星火计划发展纲要(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