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2013年)
一、
鼓励类“四、电力”第3项“采用30万千瓦及以上集中供热机组的热电联产,以及热、电、冷多联产”修改为“采用背压(抽背)型热电联产、热电冷多联产、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
二、
鼓励类“五、新能源”增加“海上风电机组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作为第11项。
三、
鼓励类“五、新能源”增加“海上风电场建设与设备制造”作为第12项。
四、
鼓励类“六、核能”增加“核电站应急抢险技术和设备”作为第12项。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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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195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2020年)
-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决定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和人才保障工作的意见(2003年)
- 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调整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招收台湾地区学生收费标准及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2005年)
- 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2019年)
- 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2024年)
-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给郑静晨同志记一等功的命令(2006年)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办法(1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