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关于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的指导意见(2025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党委编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自然资源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农业农村厅(局)、医保局、中医药局、疾控局: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全体城乡居民提供最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守护群众健康的第一道防线。为适应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和人口迁徙流动变化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现就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按照“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先行,保持存量、优化结构,依托区划、兼顾人口,统筹资源、分类建设”的原则,以基础薄弱地区为重点,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实施,统筹当前和长远,综合考虑城乡融合发展、人口结构变化、群众健康需求等因素,因地制宜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差异,防止一刀切,出现服务“空白点”,也要避免资源闲置浪费,让广大居民能够就近就便获得安全有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到2027年,乡镇、街道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行政村和社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力争居民15分钟可达最近的医疗服务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到203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更加均衡合理,远程医疗和智慧化服务基本普及,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更加便利可及。到203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和防病治病健康服务能力与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发展更相适应,更好服务城乡居民高品质健康生活需求。

二、 主要任务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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