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的决定(2007年)
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做如下修改:
一、
第十四条第三款修改为:“等待空域通常划设在导航台上空;飞行活动频繁的机场,可以在机场附近上空划设。等待空域的最低高度层,距离地面最高障碍物的真实高度不得小于600米。8400米以下,每隔300米为一个等待高度层;8400米至8900米隔500米为一个等待高度层;8900米至12500米,每隔300米为一个等待高度层;12500米以上,每隔600米为一个等待高度层。”
二、
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真航线角在0度至179度范围内,高度由900米至8100米,每隔600米为一个高度层;高度由8900米至12500米,每隔600米为一个高度层;高度在12500米以上,每隔1200米为一个高度层。”
第二项修改为:“真航线角在180度至359度范围内,高度由600米至8400米,每隔600米为一个高度层;高度由9200米至12200米,每隔600米为一个高度层;高度在13100米以上,每隔1200米为一个高度层。”
三、
附件二修改为:
本决定自2007年11月22日零时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根据本决定做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年)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意见(2007年)
- 关于典当业清理整顿的通知国家(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2021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2018年)
- 外交部发言人2001年2月1日答记者问(洛克比空难案)(2001年1)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购置和使用税控收款机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
- 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2002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汕头市行政区划的批复(2003年)
- 司法部关于修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