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4年)
根据国务院决定,设立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正部级),作为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一、 主要职责
(一)
研究提出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重大问题和重大政策的建议。
(二)
指导和组织论证老工业基地振兴规划。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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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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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202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决定(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2018年)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200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13年)
-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
- 《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英文版](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