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21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22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元旦:202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
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日)上班。
三、
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四、
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4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4日(星期日)、5月7日(星期六)上班。
五、
端午节:6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
六、
中秋节: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共3天。
七、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10月25日
- 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4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定期国际航空运输管理规定》《民用航空国内航线经营许可规定》和《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的决定(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0号(2009年)
-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2006年)
-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2018年)
- 关于公路建设资金审计情况的报告(2001年)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19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北京市和河北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2001年)
-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200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