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2013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机构设置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组成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总 指 挥:汪 洋 国务院副总理
副总指挥:陈 雷 水利部部长
章沁生 解放军副总参谋长
丁学东 国务院副秘书长
秘 书 长:刘 宁 水利部副部长
副秘书长:薛国强 武警部队副司令员
矫梅燕 气象局副局长
成 员:孙志军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杜 鹰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尚 冰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黄 明 公安部副部长
姜 力 民政部副部长
胡静林 财政部部长助理
汪 民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仇保兴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何建中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余欣荣 农业部副部长
房爱卿 商务部部长助理
徐 科 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李 伟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
王德学 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
史玉波 能源局副局长
王 宏 海洋局副局长
陆东福 铁路局局长
雷鸣山 三峡办副主任
张 野 南水北调办副主任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由水利部承担,张志彤同志任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5月10日
-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2015年)
- 企业会计准则——中期财务报告(2001年)
- 中国银监会现场检查暂行办法(2015年)
- 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200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2009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201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德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2017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三国国界交界点的协定》的决定(2000年)
- 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