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2001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国务院决定调整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朱镕基 国务院总理
副组长:李岚清 国务院副总理
成 员:曾培炎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李荣融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陈至立 教育部部长
徐冠华 科学技术部部长
刘积斌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主任
项怀诚 财政部部长
陈耀邦 农业部部长
路甬祥 中国科学院院长
宋 健 中国工程院院长
徐荣凯 国务院副秘书长
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领导小组日常的事务性工作。办公室设在国务院办公厅,具体工作由秘书三局承办,徐荣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廖晓淇同志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一年四月十一日
- 国内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2012年)
- 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1982年)
- 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相关诉讼文书样式(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死刑判决提出上诉的被告人在上诉期满后宣判前提出撤回上诉人民法院是否准许的批复(2010年)
- 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迁建撤暂行规定(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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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二〇二二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深圳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批复(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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