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2005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有关规定,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 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1999〕23号)和《纲要》就有关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多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积极探索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加强行政执法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地区和部门负责同志认识不到位,对这项工作不够重视;行政执法责任制不够健全,程序不够完善,评议考核机制不够科学,责任追究比较难落实,与相关制度不够衔接;组织实施缺乏必要的保障等。因此,迫切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大量的经常性的活动,直接面向社会和公众,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政府的形象。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要强化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建设法治政府,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
二、 依法界定执法职责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2年)
-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2009年)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2005年)
-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
- 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2014年)
- 携手应对挑战实现共同发展在博鳌亚洲论坛2019年年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9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国家开发银行深化改革方案的批复(2015年)
- 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9年)
- 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