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宁波港口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函(2016年)
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冠名宁波中国港口博物馆的请示》(浙政〔2014〕59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宁波港口博物馆馆名可定为“宁波中国港口博物馆”。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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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标准管理办法(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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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2012年)
- 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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