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停止执行有关国务院及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的通知(2001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切实履行世界贸易组织协定规定的义务和我国对外承诺,经国务院批准,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本通知附件所列国务院及国务院办公厅文件。
附件:
国务院决定停止执行的国务院及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目录(34件)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一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国务院决定停止执行的国务院及
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目录
(34件)
- 人民银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2021年)
- 关于严格执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
- 金税三期工程资金支付审批流程(试行)(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7号(2018年)
- 公安部关于根据实验室检测结论认定吸食甲基苯丙胺违法行为有关意见的批复(2015年)
-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办法(2025年)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6年)
- 关于开展经常性助学活动的意见(2003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202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清算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约或侵权等民事纠纷案件诉讼管辖问题的批复(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