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授权签署《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制度的国际公约修正案议定书》并接受专项附约四第一章和专项附约七第一章的批复(2000年)
海关总署、外交部:
国务院授权海关总署署长或者副署长签署1999年6月26日在布鲁塞尔通过的《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制度的国际公约修正案议定书》,并接受该议定书附件三中《专项附约四海关仓库和自由区》第一章“海关仓库”和《专项附约七暂准进口》第一章“暂准进口”,同时对专项附约四中第一章第九条、专项附约七中第一章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一条作出保留。具体手续由外交部办理。
国务院
二〇〇〇年三月二十一日
-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2019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的决定(2019年)
- 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办法(2014年)
- 工业节水“十五”规划(2001年)
- 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2021年)
- 迈向新世纪的中国与亚洲(摘要)……………………………………………朱镕基(1999年)
-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200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2020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201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撤销贺州地区设立地级贺州市的批复(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