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授权签署《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制度的国际公约修正案议定书》并接受专项附约四第一章和专项附约七第一章的批复(2000年)
海关总署、外交部:
国务院授权海关总署署长或者副署长签署1999年6月26日在布鲁塞尔通过的《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制度的国际公约修正案议定书》,并接受该议定书附件三中《专项附约四海关仓库和自由区》第一章“海关仓库”和《专项附约七暂准进口》第一章“暂准进口”,同时对专项附约四中第一章第九条、专项附约七中第一章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一条作出保留。具体手续由外交部办理。
国务院
二〇〇〇年三月二十一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废止《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则》的决定(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1997年)
- 2010—201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0年)
-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定(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2017年)
- 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服务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
-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06年)
- 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2016年)
- 中央财政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YYYY年MM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