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徐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07年)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批徐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修订后的《徐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年—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
徐州市是陇海—兰新经济带东部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徐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重点地发展特色产业,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的原则,不断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逐步把徐州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设施完善、生态良好,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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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2013年)
- 国务院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疆地区海关机构整合的复函(2006年)
- 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2021年)
-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2016年)
- 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2017年)
- 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1983年)
- 水利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黄河流域实行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的意见(2024年)
- 围绕大局突出重点深入推进政府廉政建设温家宝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