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徐州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批复(2022年)
江苏省人民政府、科技部:
你们《关于徐州市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请示》(苏政发〔2022〕6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徐州市以创新引领资源型地区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
二、
徐州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紧围绕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按照《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要求,重点针对传统工矿废弃地可持续利用难度大、要素供给结构性矛盾制约新老产业接续等问题,集成应用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设施装备智能化改造等技术,实施生态修复与绿色开发、产业转型与竞争力攀升、就业保障与结构优化、科技创新与支撑能力提升等行动,统筹各类创新资源,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探索适用技术路线和系统解决方案,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模式,对推动淮海经济区和同类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动能接续转换、生态修复治理形成示范效应,为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供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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