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2014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人民银行、国资、税务、银监、保监、质监部门: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在服务“三农”、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上看,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依然薄弱,流通成本高、流通效率低的问题仍然突出。为加快建设高效畅通、安全规范、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1号文件部署,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厘清中央与地方事权。把增强公益性、高效性和稳定性作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主线,加快完善促进市场公平交易和提高流通效率的制度建设,着力健全符合统一大市场要求的体系架构和内在机制,集成流通科技进步的新型驱动力,切实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并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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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决定(2004年)
- 国土资源部立法工作程序规定(2008年)
-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年)
- 国务院关于《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4年)
-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2006年)
- 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1999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