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六个规章的决定(2008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2号)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法〔2007〕20号)的要求,商务部对本部职责范围内的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商务部2008年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并商国务院相关部门同意,决定废止《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等4个部门规章(见附件1),宣布《关于设立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暂行办法》等2个部门规章失效(见附件2)。
附件:1.
商务部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2.
商务部决定宣布失效的规章目录
附件1
商务部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序号
规章名称
发布机关
文 号
发布时间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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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04年)
- 关于设立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暂行办法(2003年)
-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2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07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船员注册管理办法》的决定(2018年)
- 国务院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0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年)
- 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1989年)
- 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2017年)
- 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2002年)
-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