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六个规章的决定(2008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2号)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法〔2007〕20号)的要求,商务部对本部职责范围内的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商务部2008年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并商国务院相关部门同意,决定废止《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等4个部门规章(见附件1),宣布《关于设立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暂行办法》等2个部门规章失效(见附件2)。
附件:1.
商务部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2.
商务部决定宣布失效的规章目录
附件1
商务部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序号
规章名称
发布机关
文 号
发布时间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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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04年)
- 关于设立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暂行办法(2003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交通运输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12年)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2010年)
- 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3年)
-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税收管理的通知(2005年)
-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实施意见(201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辽宁丹东鸭绿江口湿地等4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2012年)
-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1988年)
- 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