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7年)
“十一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阶段,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时期。卫生改革与发展面临良好的机遇,也肩负着繁重的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纲要。
一、 卫生事业面临的形势
(一)
“十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
“十五”期间,我国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城乡居民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05年,全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2岁,比2000年增加0.6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47.7/10万以内,比2000年下降10%;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9.0‰以内,比2000年下降4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22.5‰以内,比2000年下降43%,综合反映我国居民健康水平的指标继续提高。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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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2005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24年12月)
- 关于进一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的指导意见(200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2008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2017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决定(2014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2014年)
-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1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2022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决定(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