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20年)
医疗机构废弃物管理是医疗机构管理和公共卫生管理的重要方面,也是全社会开展垃圾分类和处理的重要内容。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实现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借鉴国际经验,特制定本方案。
一、 做好医疗机构内部废弃物分类和管理
(一)
加强源头管理。医疗机构废弃物分为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和输液瓶(袋)。通过规范分类和清晰流程,各医疗机构内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交接、分类转运的废弃物管理系统。充分利用电子标签、二维码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对药品和医用耗材购入、使用和处置等环节进行精细化全程跟踪管理,鼓励医疗机构使用具有追溯功能的医疗用品、具有计数功能的可复用容器,确保医疗机构废弃物应分尽分和可追溯。(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生态环境部参与)
(二)
夯实各方责任。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是医疗机构废弃物分类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产生废弃物的具体科室和操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鼓励由牵头医疗机构负责指导实行一体化管理的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废弃物分类和管理。实行后勤服务社会化的医疗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提供后勤服务组织的培训、指导和管理。适时将废弃物处置情况纳入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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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盐城海盐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复函(2006年)
- 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2015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09年)
-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201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搞好“五个结合”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通知(200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22年)
- 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2001年)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2017年)
- 电力监管机构举报处理规定(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