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发挥应急广播在应急管理中作用的意见(2020年)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和应急广播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和发展智慧广电网络等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应急广播体系是国家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础设施,是打通应急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实现精准动员的重要渠道。近年来,各地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社区、乡村覆盖面不断扩大,在基层社会治理、文化传播、疫情防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发挥应急广播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建好管好用好应急广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发展智慧广电网络的重要决策部署,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依托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加快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动应急广播系统在应急管理领域应用,建立健全应急信息发布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应急信息精准传播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减轻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为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支撑。
(二)
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发展、分级负责。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管理体制,各级广电、应急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推动应急管理与应急广播全面协调发展。
坚持平战结合、模式创新。按照平时服务、战时应急的要求,统筹整合城乡公共设施资源开展应急广播服务。鼓励各地结合应急管理工作特点、信息发布需求、地理人文环境等,创新运行模式,促进信息共享和要素流通,积极培育新应用场景。
坚持重心下移、注重实效。聚焦基层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建设,做强应急广播“最后一公里”,推动实现应急信息“一竿子插到底”,直接传入企业、传入农村、传入社区、传入家庭。
坚持精准高效、安全可靠。依靠新科技成果及自主可控核心技术,加强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和分级分类管理,提升应急信息发布科学性、有效性、精准性、安全性。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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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废止《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则》的决定(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7年)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16年)
- 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指导意见(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3年)
- 国务院关于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的批复(2016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年4月)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增加烟台航空口岸查验单位人员编制等问题的复函(2003年)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