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国安理会制裁阿富汗委员会将“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列入受制裁实体名单的通知(2002年)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外发〔2002〕2号文件谅悉。
2002年1月16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第1390号决议,决定加强对塔利班、本·拉登和“基地”组织的制裁,对安理会1267委员会认定的有关个人、集团、企业和实体采取冻结资产、旅行限制、武器禁运等制裁措施。
9月11日,联合国安理会正式将“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东伊运)”列入安理会根据第1267、1390号决议颁布的恐怖主义组织和个人名单,对其实行冻结资产、旅行限制、武器禁运等制裁。
请各部门结合本部门情况,采取具体措施,严格执行安理会有关决议规定,特别注意调查并冻结“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组织的资产等。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重大政策性问题,请及时会商外交部。
附件:
“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东伊运)”背景材料
外交部
二〇〇二年九月十七日
“东突伊斯兰运动”基本情况
“东突伊斯兰运动”,又称“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东突厥斯坦伊斯兰真主党”、“东突伊斯兰党”,为“东突”恐怖势力中最具危害性的恐怖组织之一,其宗旨是通过恐怖手段分裂中国,在新疆建立一个政教合一的“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国”。其创建人是新疆极端分子艾山·买合苏木。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关于加强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的意见(1999年)
-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1988年)
- 摩托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0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军队战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部分规定的决定(2023年)
-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6年)
- 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税收入归属问题的通知(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8号(2012年)
- 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十一批清理结果的通知(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