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律师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2019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重大决策部署,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中法委发﹝2019﹞1号)关于“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引入专业力量参与执行,建立健全仲裁、公证、律师、会计、审计等专业机构和人员深度参与执行的工作机制,形成解决执行难的社会合力”要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就深入推进律师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制定本意见。

一、 深刻认识律师参与执行工作的重要意义

1. 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是依靠国家强制力确保法律全面准确实施的重要手段,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将解决执行难确定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作出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执行工作重要意义,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构建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
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和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审判执行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深入推进律师参与执行工作,有助于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助于建立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提升执行工作能力,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有助于凝聚各方面力量,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意识、诚信意识和风险意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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