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四次会议第4/3号决定对《关于汞的水俣公约》附件A的修正(中文本)(2024年)
附件A
添汞产品
本附件不涵盖下列产品:
(一)
民事保护和军事用途所必需的产品;
(二)
用于研究、仪器校准或用于参照标准的产品;
(三)
在无法获得可行的无汞替代品的情况下,开关和继电器、用于电子显示的冷阴极荧光灯和外置电极荧光灯以及测量仪器;
(四)
传统或宗教所用产品;以及
(五)
以硫柳汞作为防腐剂的疫苗。
①
意在不把含有痕量汞污染物的化妆品、肥皂和乳霜包含在内。
- 国家林业局关于违反森林资源管理规定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2001年)
-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2016年)
- 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2014年)
- 邮政代办所监督管理规定(试行)(2021年)
- 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2004年)
- 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同意重庆永川港桥工业园等4个园区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通知(2010年)
- “十一五”期间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2008—2010年)(2007年)
-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2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第五批宣布失效和废止文件的通知(2017年)
- 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