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6年4月29日2)
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的要求,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涉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相关规定,决定废止以下1个规章和25个规范性文件。
一、 规章
1.
《电影片进出境洗印、后期制作审批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29号)
二、 规范性文件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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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影片进出境洗印、后期制作审批管理办法(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200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201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18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的决定(202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6年)
- 国务院关于《西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5年)
- 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2020年)
- 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2012年12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