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2019年)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障残疾人就业工作。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自上世纪90年代建立以来,对增强全社会保障残疾人就业的责任意识、促进残疾人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残疾人就业形势的变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日益突出,亟待加以完善。为更好发挥残保金制度作用,有效有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制定以下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稳定制度框架、优化征收结构、规范资金使用、健全激励约束的思路,以完善残保金征收使用管理制度为切入点,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和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积极拓展残疾人多元就业渠道,千方百计促进残疾人就业,推动残疾人更好融入社会,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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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福厦泉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2016年)
- 出入境邮轮检疫管理办法(2023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
-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199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8年)
- 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202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200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2012年)